员工专区 |  用户登录 |  联系我们 |  企业邮箱

您的位置:首页-行业资讯-政策法规

关于公布2013年度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及计发待遇基数的通知(烟台,2013)

发布时间:5/28/2013 11:33:02 AM    地区:烟台

 

各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,局属有关单位,各大企业:
根据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《关于公布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及计发待遇基数的通知》(鲁人社字(2013)265号)精神,2012年度全省在岗职工平均工资为42572元,全省职工平均工资为41904元。经研究,我市2013年度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及计发待遇基数时,以此为依据。其中,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月最低缴费基数为2129元,月最高缴费基数为10643元;城镇个体工商户和灵活就业人员月最低缴费基数为2129元,月最高缴费基数为3548元。
烟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
2013年5月17日

版权所有:北京金智技术人才交流中心    技术支持:融智育通(北京)科技发展有限公司    京ICP备09023640号-2    京公网安备:11010502021030